Friday, October 30, 2020

辯得果品第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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綱要 真實 修對治 修分位 得果 無上乘
辯得果品第六

【果位差別:攝受.差別.宿習.後後引發..釋。五果,餘十果】

已辯修位。得果云何。頌曰:
 器說為異熟  力是彼增上 
 愛樂增長淨  如次即五果 
論曰:

  謂隨順善法。

  異熟力。謂由彼器增上力。令諸善法成上品性。

  愛樂謂先世數修善力。今世於善法深生愛樂。

  增長謂現在數修善力。令所修善根速得圓滿。

  謂障斷得永離繫。

  此五如次即是五果

    一異熟果。二增上果。三等流果。四士用果。五離繫果。

 

復次頌曰:
 復略說餘果  後後初數習  究竟順障滅  離勝上無上 
論曰:

  略說餘果差別有十。

    一後後果。謂因種性得發心果。如是等果,展轉應知。

    二最初果。謂最初證出世間法。

    三數習果。謂從此後諸有學位。

    四究竟果。謂無學法。

    五隨順果。謂因漸次應知。即是後後果攝。

    六障滅果。謂能斷道即最初果。能滅障故說為障滅。

    七離繫果。謂即數習及究竟果。學無學位。如次遠離,煩惱繫故。

    八殊勝果。謂神通等殊勝功德。

    九有上果。謂菩薩地。超出餘乘,未成佛故。

    十無上果。謂如來地。

  此上更無餘勝法故。

  此中所說後六種果。即究竟等前四差別。

  如是諸果但是略說。若廣說即無量果。

 

  總義者。謂攝受故。差別故。宿習故。後後引發故。標故。釋故。

  此中

    攝受者。謂五果。

    差別者。謂餘果。

    宿習者。謂異熟果。

    後後引發者。謂餘四果。
    標者。謂後後等四果。

    釋者。謂隨順等六果。分別前四果故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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